6.1 砌體強度檢測
采用ZC-4型砌塊回彈儀,按照《回彈儀評定燒結普通磚強度等級的方法》(JC/T796-1999)、《既有建筑物結構檢測與評定標準》(DG/TJ 08-804-2005)對被鑒定房屋砌筑磚進行檢測,該建筑砌筑磚強度等級評定為MU15,滿足原設計MU7.5的要求,該砌筑磚強度應取MU7.5。
采用ZC-5型砂漿回彈儀,按照《砌體工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》(GB/T50315- 2000)對被鑒定房屋砌筑砂漿強度進行檢測,一層砌筑砂漿強度為M3.5,二層砌筑砂漿強度為M3.7。
6.2 混凝土強度檢測
現場抽取部分構件,對其混凝土強度采用回彈法進行檢測。具體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《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》(JGJ/T 23-2011)的要求,在露出的混凝土表面用砂輪處理后,再進行回彈,回彈時采用ZC3-A型混凝土回彈儀測定其回彈值。根據混凝土碳化深度和回彈數值,并考慮回彈角度的修正后,對構件混凝土強度進行推定。測試結果表明,各類構件實測混凝土強度無明顯差異,嘉寧坊物業管理中心柱、梁所測混凝土強度推定值為C25,